文/盧志高

95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才剛開始,就有大批納稅人已經辦妥申報事宜。不過,可別以為這樣就結束了,因為還有一些後續未完成事項,需要注意。

財政部提醒納稅人,在申報完畢心情放鬆之餘,尚須注意是否有後續未完成事項。例如以繳稅取款委託書自繳稅款者的銀行帳戶內,應注意在5月31日預留足夠的存款,以免因存款不足被補稅以外,還要加計利息。

此外,除採二維條碼、人工申報方式填寫申報書的納稅人,因所需證明文件已隨申報書檢附外,採網路申報的納稅人,因為申報資料係直接以網路上傳,如果還有應檢附的證明文件、單據等資料,必須另行送件,並請注意以下規定:

一、應檢附證明文件、單據應於96年6月11日(6月10日適逢假日予以順延)前,寄送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、稽徵所、服務處,或遞送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、稽徵所、服務處(可跨區收件)。親自遞送者,送達日期以送達稽徵機關的收件日為準;以掛號寄送者,以發寄郵局的郵戳日期為準。

二、扣(免)繳憑單、股利憑單及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,免予檢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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